入室抢婴案受害人家属斥邻居参与抢婴 17年终寻子成功
沄森™2026-03-29
山东泰安的“入室抢婴案”于24日二审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山东泰安的“入室抢婴案”于24日二审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6年,曾小孩等人经过预谋,在只有老人看管的时间翻墙进入姜家,抢走8个月大的婴儿小姜并转卖。17年后,警方在100多公里外的山东济宁找到了小姜。
去年,泰安中院一审判决主犯曾小孩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吕光东、王绪勇无期徒刑,为他们提供信息的姜家同村人袁永贵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20万元。原告人和被告人都不服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二审宣判后,小姜和母亲乔守芬到小姜爷爷的坟前祭拜。乔守芬表示,希望翻开人生新的一页。她认为,虽然17年后终于找到儿子,但没有任何胜利可言。任何判罚都无法挽回时间,弥补伤害。她说:“只能说这一页掀过去有个小小的欣慰,谈不上满意。即使说他们4个人都死刑,我和我孩子骨肉分离17年,我儿子在17年里受了很大的痛苦,这些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小姜一家在原审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677万多元,二审维持赔偿20万元的判决。小姜的父母提出在寻亲过程中支出了交通、住宿等费用,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审法院根据本案具体情况,予以支持的民事赔偿范围及酌情支持的20万元数额符合法律规定。
小姜一家的代理律师李圣表示,相对于民事赔偿,他们更看重刑事部分的判决。二审判决对小姜父母是一个心灵抚慰,对寻亲的群体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犯罪分子也能起到震慑作用,希望有良好的法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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