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掉进自己挖的坑 冲之鸟礁法律命运被判“死刑”
7月12日,在“南海仲裁案裁决”非法出台十年之际,包括美国、菲律宾、日本在内的14个国家发表所谓“纪念南海仲裁案裁决”十年联合声明,妄图为这一无效“裁决”造势。日本不仅参与联署声明,其外务大臣还发表谈话,公然为该非法“裁决”张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既然日本已发表声明赞成“裁决”的内容,中方有理由认为,日方已按照相同标准,自愿放弃相应的海洋主张。专家提醒说,现在高调支持非法“裁决”的国家需要想清楚,自身的海洋权益是否会被所谓“裁决”反噬。

7月12日,菲律宾与美国、日本等13个域外国家发表所谓“纪念南海仲裁案裁决”十年联合声明。十年前的非法“裁决”严重侵犯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这一仲裁由菲律宾单方面发起,而所谓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仲裁庭”,不过是利用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相关服务临时拼凑的“草台班子”。该“仲裁庭”对菲方的诉求没有管辖权,因为菲方“仲裁”事项实质是中菲两国间的岛礁领土问题,并构成中菲海洋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陆地领土问题不属于《公约》调整范围,海洋划界争议则已被中国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的声明排除出《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海洋法律与权益研究室副主任罗刚表示,为了攫取管辖权,“仲裁庭”蓄意通过所谓法律解释大幅抬高“岛屿”的认定门槛,妄图将中国南海相关岛礁一律定性为“岩礁”。根据《公约》第121条的规定,岛屿必须是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四面环水,且在高潮时高于水面。在此基础上,岛屿享有与陆地领土同等的海洋权利,不仅可拥有领海和毗连区,还可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与此同时,该条第3款对“岩礁”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
下一篇:姆巴佩回应淘汰 未能展现应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