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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手机起火致烧伤法院判赔63万 销售商担主责

创始人2026-07-23 09:00:02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内外》栏目于7月20日披露了一起因手机充电热失控引发的火灾事故。消费者在卧床边充电边使用手机时,手机突发火灾导致严重伤残。法院最终判决手机销售商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内外》栏目于7月20日披露了一起因手机充电热失控引发的火灾事故。消费者在卧床边充电边使用手机时,手机突发火灾导致严重伤残。法院最终判决手机销售商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女子手机起火致烧伤法院判赔63万

2024年2月4日清晨,广东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一出租屋发生火灾。火势虽仅覆盖约1平方米,但迅速蔓延,导致租客陈小姐被严重烧伤。司法鉴定结果显示,陈小姐双手、躯干及四肢烧伤构成两处六级伤残,面部烧伤构成九级伤残,后续康复压力巨大。

女子手机起火致烧伤法院判赔63万 销售商担主责

调查发现,火灾起因是陈小姐使用的智能手机。她于2021年8月在某电商平台购入该手机。事发当晚,她在床上一边充电一边刷短视频,不慎入睡后手机电池热失控起火,剧烈的火势将其痛醒。尽管她逃离了火场,但仍造成不可逆的身体损伤。

女子手机起火致烧伤法院判赔63万 销售商担主责

专业机构对手机和充电器残骸进行检测,确认手机锂电池存在典型热失控痕迹,是火灾的直接诱因。陈小姐的治疗费用已超过30万元,后续还需长期手术修复与专业康复训练。

由于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陈小姐将手机销售商家、房屋房东及二手房东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8万余元。一审法院核定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057518.91元,判定陈小姐自行承担40%责任,手机销售商王某承担60%赔偿责任,需赔付634511.35元;二手房东刘某在10%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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