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慧丰投资偷税被查处,追缴并罚款555万元!案件细节曝光→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24日,北京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3起偷税案件,其中包括北京金慧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虚假申报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北京金慧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虚列已终止合同对应的融资咨询支出、违规抵扣未实际发生业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350.62万元。
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55.0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咨询支出增速异常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收到相关证据线索,显示北京金慧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上海五家咨询公司开具的1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遂开展立案检查。初步分析时,发现该企业2021年度咨询支出增速畸高,当期列支的大额“咨询服务费”支出同比增幅远超企业常规业务规模,且在12月集中取得发票、集中列支。
长期挂账未支付
检查组溯源核查业务背景,了解到该企业委托中间人员与上述五家单位签订咨询协议,由上述五家单位为其管理的三支基金提供募集款项服务。循着协议线索逐份交叉核验发票和合同,检查组发现仅1家服务商完成部分款项募集,另4家服务商对应的合同服务期已终止,且无对应业务的成果支撑。
为进一步验证业务真实性,检查组调取企业银行流水、往来明细账展开资金流水穿透核查,发现对应950万元款项长期挂账未支付。检查组同步启动外围取证程序,核查4家失联服务商的工商信息,确认其无对应服务能力,未实际开展融资咨询业务。
违法行为终被查处
经税务部门最终核实,该企业在部分合同已终止执行、相关款项不再支付的情况下,虚列未实际发生的融资咨询支出、抵扣未实际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最终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350.62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北京金慧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55.0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额追缴入库。
责编:唐卫东|审核:李震|监审:古筝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