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全体市民提前准备充足食物 应对台风“五停”措施
创始人2026-07-25 10:48:00
7月25日,广东省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将防风应急响应从Ⅲ级提升至Ⅱ级。上午10时左右,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7月25日,广东省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将防风应急响应从Ⅲ级提升至Ⅱ级。上午10时左右,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可能正面袭击汕尾,预计25日至26日将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汕尾市三防指挥部决定自7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措施。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需执行“五停”。市民如遇危险情况,请拨打110、119、11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自7月25日8时30分起,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已实施停课。自7月25日15时起,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和户外作业人员停止施工作业,施工人员须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全市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部停止生产,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客运车辆、渡船等停止运营。深汕高速、甬莞高速、兴汕高速汕尾段和各地海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此外,全市各类旅游景区、公园、户外游乐场所、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营业。全市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各外卖平台、快递公司严格落实停业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