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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遭开门杀致骨折获赔21万元 司机乘客共担责

沄森™2026-05-21
2025年3月25日早上,陈先生骑电动自行车上班时,被夏某某驾驶的网约车乘客王女士不慎打开车门撞倒

路人遭开门杀致骨折获赔21万元 司机乘客共担责。2025年3月25日早上,陈先生骑电动自行车上班时,被夏某某驾驶的网约车乘客王女士不慎打开车门撞倒。事发后,陈先生报警,交管部门认定夏某某存在违规停车、放任乘车人随意下车的行为,而王女士则因疏于观察、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两人负事故同等责任,陈先生无责。

陈先生就医后被诊断为指骨粉碎性骨折、肘关节扭伤、右踝关节损伤、足趾损伤及胸部损伤,并因此多次前往医院就诊,休假数月治疗。由于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陈先生将夏某某、王女士以及涉案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等损失。王女士辩称,夏某某未阻止她下车且未提醒注意往来车辆,事故责任应以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法院审理认为,对于受害人而言,机动车一方视为一个整体,王女士与夏某某同属机动车一方。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夏某某与王女士各自承担50%。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陈先生医疗费18000元、误工费180000元;夏某某与王女士分别赔偿陈先生医疗费7413.2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误工费5696.25元、营养费1000元、护理费3000元、辅助器具费117元及交通费500元。路人遭开门杀致骨折获赔21万元 司机乘客共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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