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禁止从菲律宾输入猪、野猪 防止疫情传入
沄森™2026-05-21
5月21日,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称菲律宾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猪瘟。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菲律宾输入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
5月21日,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称菲律宾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猪瘟。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菲律宾输入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这些产品包括任何可能传播疫病的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公告还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菲律宾的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将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此外,来自菲律宾的进境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必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对于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菲律宾的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也将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违反上述规定者,将由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级海关和农业农村部门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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