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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管到仓管员,多人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罪被判刑

创始人2026-07-30 22:32:35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近年来,针对企业内部腐败犯罪问题的惩处,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也备受社会关注。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7月30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就该院惩治企业内部腐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包括上市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近年来,针对企业内部腐败犯罪问题的惩处,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也备受社会关注。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7月30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就该院惩治企业内部腐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包括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高管及普通员工如基层业务员、仓管员、采购员等都有涉案,2023年以来,滨湖区检察院办理各类市场主体内部腐败案件41件55人(含单位),涉及罪名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单位行贿等。发布会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会员参加。

  从上市公司高管到设备操作员

  这些企业内部腐败行为被追责

  滨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着力推动各类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纳入国家战略大局。

  2024年党中央通过《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民营经济促进法》于去年5月20日施行已有一年多,该法明确国家推动构建民营经济组织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今年5月1日刚施行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参照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企业人员腐败与国家工作人员腐败同责同罚,持续释放国家惩治企业内部腐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鲜明导向。

  滨湖区检察院在开展相关工作、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一方面,聚焦关键领域,惩治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聚焦工程建设、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高风险环节,紧盯企业领导岗位、关键岗位,清查企业内部腐败“小团伙”,办理重点岗位腐败案件17件26人,其中包括国有企业高管6人、上市民营企业高管3人、中外合资企业高管1人。严惩“蝇贪蚁腐”,依法办理涉基层业务员、仓管员、采购员等小微权力岗位腐败案件13件21人。

  另一方面,做实案件质效,完善追赃挽损协作机制。联合公安、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刑事案件追赃挽损工作机制的意见》,坚持司法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理念,按照“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工作要求,推动侦、诉、审全流程追赃挽损。深挖涉案财产线索、准确核定追赃范围,多元开展追赃挽损,构建惩治犯罪与积极追赃、认罪认罚与主动退赃退赔协同发力的全方位追赃体系。2023年以来,在涉企内部腐败案中,全流程追赃挽损金额达4000余万元,追赃挽损比例超过80%,其中全额追赃13件、化解矛盾促成谅解16件。

  此外,则是延伸履职链条,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成效。强化检企协作,在当地产业园区探索创新护企举措,由检察长担任园区“法治副主任”,选派7名骨干检察官担任园区“法治护航员”,通过剖析企业经营常见风险漏洞,推动企业建立内部人员腐败治理体系。与工商联、市场监管局等密切合作,收集涉企法律问题,先后开展法治宣讲20余次、检察开放日3次、观摩警示教育庭审6次,助力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职工尊法、守法意识。注重分析企业内部法律风险及行业风险,先后向案涉企业制发检察建议3份、法律风险提示函6份。

  “就腐败行为发生规律来看,国企、上市公司等大企业更为多发,同时,无论是权力极大的高管还是普通的仓管员都有涉案。随着企业对相关问题的重视,类似的案件处于‘高发状态’!”

  权责失范、监督缺位等多因素致高发

  检察机关给三大防范建议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也梳理了相关案件的共性,以及高发的原因。

  关键岗位权责失范,监督制约缺位。仓储、财务、采购、项目审批等一线岗位直接掌握物料管控、资金收付、项目落地等实权,部分企业对这类岗位权力缺乏有效制衡和常态化监督,权责边界模糊,运行过程不透明,看似职级不高的“小微权力”,极易形成内部腐败的滋生温床。

  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执行刚性不足。多数企业虽建有财务审批、物料管理、项目流转等制度规范,但流程设计不严密、约束机制不到位,实践中普遍存在人为简化程序、绕开监管的操作空间,制度要求沦为“纸面规定”,长期失管失察导致形成廉洁漏洞。

  廉洁法治教育缺位,规则意识淡薄。企业普法宣传不够或浮于表面,基层员工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内部腐败行为的刑事后果认知不足,存在“小岗位没权力、犯不了大错”的麻痹思想,对新修订的司法解释企业内部腐败与公职腐败同责同罚的法律规定不够了解及缺乏敬畏,思想防线存在明显短板。

  对于如何防范,检察机关给出了相关建议。

  一是厘清岗位权责边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针对财务、仓储、项目审批、技术管理等关键岗位,明确权力清单与职责边界,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建立常态化督查、审计与盘点机制,定期核查工作台账、资产资金及物料管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动态管控,及时排查风险、堵塞监管漏洞。

  二是完善内控流程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健全财务审批、项目流转、物料收发等全流程规范化制度,细化操作标准与审批权限,堵塞流程设计漏洞;严格制度执行监督,严禁人为简化程序、突破制度红线,从机制层面压缩权力寻租与违规操作空间,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是深化廉洁法治教育,筑牢思想风险防线。常态化开展涉企职务犯罪普法宣传与廉洁培训,聚焦企业高管、基层关键岗位员工等重点人群,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明确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行为的刑事法律后果,引导员工遵守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营造崇廉守法的企业文化氛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张建波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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