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公布畜禽养殖污染违法案例 三起典型案例曝光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提高畜禽规模养殖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意识,促进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5月25日,湖南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一批通过暗管、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三起典型案例。公布的案例中,公安机关均对养殖场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生态环境部门同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在祁东县某养殖场私设暗管偷排案中,2025年11月27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查明该养殖场现存栏生猪4800头,在场区东侧埋设直径10厘米的白色PVC暗管,将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无防渗措施的荒塘。根据相关法律,祁东县公安局对该养殖场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生态环境部门也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衡山县某养殖场则因私设阀门偷排养殖废水被查处。2026年4月10日,执法人员发现该养殖场在污水处理站管道接入山顶两座黑膜沼气袋,并在底部私自安装90型PVC排污阀门,通过阀门偷排养殖废水,导致下方山体及水塘留有明显黑色污染痕迹。衡山县公安局对该养殖场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生态环境部门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
衡阳县某养殖公司在2026年4月22日被发现利用汛期擅自开挖坑塘偷排养殖废水。该公司未落实前期被责令整改的粪污污染坑塘治理要求,擅自动用挖掘机开挖坑塘围挡,借汛期降雨之机将积存的养殖废水排入下游水塘及藕田。衡阳县公安局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生态环境部门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表示,这三起案件暴露了部分养殖主体法治意识淡薄、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防范能力不足的问题,反映出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全链条管控仍存在短板,为行业合规经营和常态化监管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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