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救10天后离世 人社局拒认工伤
沄森™2026-05-26
员工开会时突发疾病晕倒,送医抢救10天后死亡,究竟算不算工伤?近期,官方公布这样一则工伤认定案件,一起来看判决结果。案件回顾冉某是某公司技术负责人,2月9日18时许,他在公司会议室开会时突发疾病晕倒,同事立即将其送医抢救。冉某入院后一直处于...
员工开会时突发疾病晕倒,送医抢救10天后死亡,究竟算不算工伤?近期,官方公布这样一则工伤认定案件,一起来看判决结果。

案件回顾
冉某是某公司技术负责人,2月9日18时许,他在公司会议室开会时突发疾病晕倒,同事立即将其送医抢救。
冉某入院后一直处于深度昏迷,依靠呼吸机等设备维持生命体征。家属不愿放弃治疗,坚持继续抢救。2月19日,冉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距离发病整整10天。
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冉某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但经抢救于10天后死亡,不符合“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家属上诉称:冉某入院48小时内已无救治可能,系家属不愿放弃治疗才导致48小时外死亡,不应机械适用法条。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明确、清晰。冉某入院治疗10天后死亡,不符合视同认定工伤的规定。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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