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大师”退场 行业协会撤销称号
近日,多个行业协会宣布撤销“大师”称号。7月28日,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决定撤销“国茶人物·制茶大师”等相关称号。公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此前历年就相关工作发布的所有通知、公告、公示均予以废止,并不再开展相关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相关称号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也不得使用该称号进行宣传、推广或对外联络。

中国烹饪协会也接连发布了两条公告。7月23日,协会宣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历年由该协会评定、颁发的中国烹饪大师(名师)、中国餐饮服务大师(名师)等各类含“大师”“名师”的称号、证书、服装即刻失效,不再具备行业认定、宣传背书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途径使用上述相关称号。对应全部评选通知、评审公示等文件同步废止。7月24日,协会再次发布公告,宣布撤销此前授予的各类“之乡、之都、美食地标城市”等称号,这些称号即刻废止,不再具备任何效力。任何单位不得再以此名义开展宣传活动,包括官方文件、媒体报道和对外推广等。

撤销“大师”称号的现象不仅限于茶叶和餐饮行业。今年以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中国建筑防水协会、河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等多个行业协会也宣布撤销此前授予的“大师”称号,或在等级评价中取消“大师”“特级大师”等级。一些地方民政部门也发文明确,严禁违规开展各类“大师”评选、认证、授牌活动。
今年8月1日起,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规明确,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须经批准并实施项目清单管理,严格审批、总量控制。针对评比表彰内容,《办法》要求,未经批准,社会组织不得开展以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对象的“城市”“之乡”“基地”等授牌命名活动,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亚洲”“全球”等类似含义字样的评比表彰活动等七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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