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因垄断行为被罚51.79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重拳出击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
自2026年1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携程立案调查。成立专案组,依法严格规范、稳妥有序推进案件查办,对携程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并对其他竞争性平台和大量平台内酒店经营者等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全面分析梳理证据材料,深入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算法解析,组织专家开展研究论证,并多次听取携程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
调查显示,自2020年以来,携程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其支配地位,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利用平台规则和技术手段,实施了两种垄断行为。一是要求“特牌”酒店经营者开展独家合作,通过给予最多流量倾斜和权益支持等激励措施,诱导交易额高、服务品质好、用户吸引力强的酒店选择“特牌”,并禁止其与竞争性平台合作。二是强制“金牌”“无牌”酒店经营者提供“全网最低价”,要求跨平台经营的酒店在携程平台的价格为全网最低,并允许其直接调价。如发现酒店价格高于竞争性平台,携程会通过技术工具和人工手段调低价格。此外,携程还利用技术手段监测酒店经营者独家合作和“全网最低价”的实施情况,并通过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性措施确保行为实施。
这些行为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限制了酒店经营者跨平台经营,侵害了酒店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加剧了行业内部恶性竞争,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携程垄断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携程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处以其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7.5%的罚款,计35.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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