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推动常住地参保 保障外地户籍儿童权益
国家医保局推动常住地参保 保障外地户籍儿童权益。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蒋成嘉介绍了《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针对大量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生活学习的情况,如何保障这些孩子在常住地参加基本医保以及他们能否享受与本地户籍孩子同等的医保待遇成为关注焦点。
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认真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要求,切实保障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参保权利,推动实现在哪常住、在哪参保、在哪享受待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目前,全国除个别城市外,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均可持居住证本地参保。外地户籍学龄前儿童凭父母一方持有常住地核发的有效证件就能办理参保手续,打破户籍壁垒。
为方便群众办理参保登记,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持续创新经办服务方式,畅通线上线下参保登记渠道。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全国政务服务小程序等渠道提交参保材料;线下可在学校、社区医保服务站、政务服务大厅就近办理。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即可完成参保登记,无需参保人往返户籍地,提升了参保便捷度。
在保障待遇方面,外地户籍儿童凭居住证在常住地参保后,将享受与常住地本地户籍参保儿童完全相同的医保待遇,涵盖普通门诊、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全部保障范围,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药品及诊疗项目范围完全一致。各级财政也会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真正实现“参保无差别、待遇无区别”,解决了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的后顾之忧。
未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持续提升全民参保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在哪常住、在哪参保、在哪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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