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伪造录用证明称错失2万月薪 法院判原公司无需赔偿
沄森™2026-06-01
近日,据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员工徐某离职后,因原公司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声称错失了月薪2万元的新工作,遂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获支持。原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徐某虽提交了新公司录用通知,但无法提供与此前应聘、面试沟通的相...
近日,据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员工徐某离职后,因原公司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声称错失了月薪2万元的新工作,遂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获支持。原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虽提交了新公司录用通知,但无法提供与此前应聘、面试沟通的相关证据;徐某称曾前往新公司面试,但其手机消费记录显示,该时间段他并无在新公司所在地的消费。经法院实地调查,新公司注册地址无招牌、未实际经营,与徐某描述严重不符,最终法院判原公司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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